| 項目編號 | GR****ZJ******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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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名稱 | 諸暨市城鄉(xiāng)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高湖東路延伸段北側隔離板房及相關資產包 |
| 資產類別 | 其他資產 |
| 轉讓方名稱 | 諸暨市城鄉(xiāng)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紹興市 |
| 掛牌價格 | 5,**4,**7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
| 轉讓事項說明 |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交易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2.受讓方在合同簽訂當天須繳納履約保證金**萬元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諸暨市城鄉(xiāng)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開戶行:工行諸暨支行,賬號:******************6,履約保證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后予以歸還。3.受讓方須在轉讓合同簽訂后3 個月內完成標的的拆解、切割、運輸等工作。受讓方逾期未完成運輸工作的,則視為嚴重違約,視同受讓方放棄剩余標的資產的所有權,其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由轉讓方沒收。并由受讓方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除此次標記的轉讓資產以外的非轉讓資產一律不準破壞拆除,如受讓方或受讓方委托的主體在搬離時損壞轉讓方建筑物或其他設施,或發(fā)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轉讓方有權按損失程度以履約保證金抵扣損失,保證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受讓方應另行補充賠償。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wěn)、安全、治安、消防等情況,在完成全部標的裝載、運輸、現場恢復原狀,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履約保證金將于清場后**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4.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具體以交易時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稅率為準)5.轉讓資產明細參見標的清單,但清單僅供參考,受讓方應先將各種影響價格因素等考慮周全,并請務必查看現場,一經成交,最終成交價將不作任何調整。6.轉讓受讓雙方簽署交易合同且受讓方在完成交易合同所涉全部款項后,受讓方需在轉讓方要求的項目工期截止前完成標的的拆解、切割、運輸等工作,如因受讓方原因造成該項目無法施工或影響項目進度,轉讓方將書面告知受讓方搬運期限及相關要求,受讓方應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達到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停止標的的拆解、切割、運輸等工作,視同受讓方放棄剩余標的資產的所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并終止合同,并由受讓方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7.該標的成交后,受讓方自行組織工具運輸及處置,并自行負責做好本標的資源的看護、保全、數量明細記錄等工作。8.受讓方在拆除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生產,確保不發(fā)生安全事故,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則相關責任或經濟賠償由受讓方承擔,與轉讓方無關。9.本次競買標的運輸和場外處置等事宜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處理。受讓方應及時做好運輸、處置等事項的相關審批及報備工作,承擔相關稅費、規(guī)費等。**.在轉讓標的的拆、裝、運輸、卸過程中,受讓方必須按照國家關于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按規(guī)定進行拆、裝、卸、運輸。受讓方所雇傭的人員必須擁有相應的資質。**.受讓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項目施工現場破壞、環(huán)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損壞、人員安全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并自行負責沿線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處理和清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