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編號 | N****ESSB****** |
|---|---|
| 項目名稱 | 全自動COG+FOG、全自動貼附機和OCA全貼合機等共**項機械設備 |
| 資產類別 | 設備 |
| 轉讓方名稱 | 蕪湖銀湖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鳩江區(qū) |
| 掛牌價格 | **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5 |
| 掛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 轉讓事項說明 | 1、特別提示 (1)本次提供的《資產明細清單》僅供參考,不作為提貨依據;意向受讓方須對照《資產明細清單》赴標的現場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充分了解、核實(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充分了解標的全部情況,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標的資產或拒付成交價款及服務費),轉讓方不保證本次轉讓資產的完整性、品質及其原用途,不負責技術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標的移交時均以現狀交付,請各意向受讓方勘驗現場時做好拍照、錄像等相關記錄。 (2)本次標的資產由受讓方自行拆卸(除)及搬運、離場,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同時受讓方必須嚴格按轉讓方要求進行拆卸(除)及搬運、離場等工作,轉讓方表明不屬于本次轉讓范圍的資產,受讓方不得對其進行拆卸(除)及搬運、離場等,否則,轉讓方將追究受讓方的相關違約責任,給轉讓方造成損失的,受讓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意向受讓方如需查勘轉讓標的,須在向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提交現場查勘申請,由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與轉讓方聯(lián)系后,通知現場查勘時間。 2、交易方式 網絡動態(tài)報價。 受讓方應于網絡動態(tài)報價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簽訂《成交確認書》。 3、交易簽約 受讓方應于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依據《成交確認書》確定的成交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4、交易憑證出具條件交易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受讓方依據《產權交易合同》約定將標的全部轉讓價款交付至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指定的結算賬戶,交易雙方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用后,安徽長江產權交易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