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駟維半導體(海寧)定制廠房項目已經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海寧市傳云物聯(lián)網技術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招標人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長安鎮(zhèn)安瀾路北側、新興路東側。
2.2建設規(guī)模:廠房及相關機電系統(tǒng)及相關配套物業(yè)等建筑面積約****0平方米。
2.3總投資:約3.5億元。
2.4招標內容:本項目按《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方案及初步設計所包含的設計說明、總平面圖、建筑、結構、室內裝修、安裝(電氣、給排水、暖通、弱電、智能化等)、消防、節(jié)能計算、室外給排水綜合管網、室外道路及景觀綠化設計等所有建筑工程相關工程設計和工程勘察。
2.5招標范圍:包括總體規(guī)劃方案設計(含估算編制)、初步設計(含修改)、概算編制、設計調整,以及報批配合、施工圖設計配合、后續(xù)服務、工程勘察等。設計過程中如遇到特殊專業(yè)須委托專業(yè)設計單位設計的,費用由設計單位自理。
注:工作主要內容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務:總體規(guī)劃方案設計、估算編制、初步設計(含修改)、概算編制、前期配合招標人相關手續(xù)辦理、施工圖設計配合、施工圖審核及招標配合、施工階段的配合、工程勘察。
2.6本項目設計必須嚴格按照聯(lián)系單及設計任務書進行限額設計。
2.7計劃設計周期:
(1)方案設計修改階段:收到方案評審會議紀要后**個日歷天內應向招標人提交修改、優(yōu)化后的建筑方案設計文件。
(2)工程初步設計階段:建筑方案設計批準后**個日歷天內應完成初步設計供報審。
(3)初步設計修改階段:收到初步設計修改意見后**個日歷天內應向招標人提交修改、優(yōu)化后的初步設計文件。
勘察工期要求:配合項目進度要求,完成并提供勘察報告。
2.8設計質量要求: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的要求。勘察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程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國內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2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甲級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資質;
3.3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有效注冊于投標單位;
3.4投標人****年至今承接過工業(yè)建筑工程設計業(yè)績(單個合同總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設計合同復印件,時間以簽訂合同日期或中標通知書發(fā)出日期為準)。
3.5浙江省外企業(yè)須具有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yè)進浙承接業(yè)務備案證明》(可提供《進浙承接業(yè)務備案登記證》或 “浙江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系統(tǒng)”備案網頁截圖)。
3.6投標人不在被有關部門限制、暫停、取消投標資格或不良行為正在公示期限內。
3.7投標人不在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8投標人與招標單位或招標代理單位不具有隸屬關系。
3.9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投標登記和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fā)放:“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shù)字化招標交易系統(tǒng)(******)”。
4.2 招標文件下載網址:潛在投標人登錄“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shù)字化招標交易系統(tǒng)(******)”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4.3 投標人若在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已完成注冊,可使用已有賬號、CA鎖(含浙江CA互認)登錄浙里招標系統(tǒng)進行操作,未注冊的通過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完成注冊、辦理CA鎖(含浙江CA互認)后方能進行招投標相關業(yè)務操作。
4.3.1 浙江CA互認下載及辦理流程詳見網址:
******
4.3.2 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注冊詳見網址:
******
4.4 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年7月**日至****年8月**日9:**止)。
5.設計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年8月** 日上午**:**)詳見招標文件要求,地點為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寧市文苑南路**8號交通局3號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海寧])網站(******)和浙江政務服務網( ****** )上發(fā)布。
7.其他
投標人任何試圖影響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的評分、比較或者推薦候選人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在評標場所附近圍堵評標專家,向經過的評標專家發(fā)短信、打招呼、遞紙條、耳語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當影響的行為),都將導致其投標被否決,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8.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海寧市傳云物聯(lián)網技術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浙江海辰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寧市長安鎮(zhèn)地址:海寧市錢江西路**8號錢江大廈9樓
郵 編:******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沈先生聯(lián) 系 人:楊女士
電 話:****-********電 話:****-********
傳 真:傳 真:****-********
****年7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