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坳先線公路改造(含蛇印線公路改造)項目 (項目名稱 ) 已由 湘潭縣交通運輸局 (項目審批 、 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 以 《關于下達****年第二批農村公路建設計劃的通知》(潭縣交函〔****〕**號)文件 (批文名稱及編號) 批準建設, 施工圖設計已由 湘潭縣交通運輸局 (批準機關名稱)以 《關于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坳先線公路改造(含蛇印線公路改造)項目一階段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的批復》(潭縣交基計〔****〕**號)文件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 , 項目業(yè)主為 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人民政府 , 建設資金來自 上級補助資金 ( 資金來源 ), 出資比例為 **0% , 招標人為 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人民政府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 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 縣中路鋪鎮(zhèn) 境內。
2.2 項目建設規(guī)模及招標范圍:
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坳先線公路改造項目起于拗柴(石潭壩中心小學),經蛇形村,止于中路鋪鎮(zhèn)與花石鎮(zhèn)交界處,全長8.**3千米;蛇印線公路改造項目起于蛇形村,止于印子水庫,全線長2.**1千米。原路面類型為水泥混凝土路面,原路面寬度4米。本次主要對原路面進行提質改造,路基加寬至6.5米,路面寬度6.0米的瀝青混凝土路面,并完善必要的交通安全防護設施及路基路面排水設施。
現(xiàn)對該項目 坳先線公路樁號K0+**0-K8+**3、 蛇印線公路 樁號 K0+**0-K2+**1 的路段進行公路改造 施工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為 1 個標段。其類別劃分、工程內容等見下表。
| 工程類別 | 招標工程類別 | 標段號 | 樁號 | 長度 (km) | 工程內容 |
| 公路工程 | 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 | 1 | 坳先線:K0+**0-K8+**3;蛇印線:K0+**0-K2+**1 | **.**4km(其中坳先線的長度為8.**3km),蛇印線的長度為2.**1km。 | 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內容為準。 |
本項目計劃總工期 6 個月,其中本次招標工程計劃工期為: **0 日歷天。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投標須知附錄 1 要求 資質, 投標人須知附錄 3 要求 業(yè)績 , 并在人員 、 設備 、 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 招標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評為最近第一年度D級、連續(xù)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評為C級的投標人投標。
3.5招標人不接受在國家企業(yè)信用 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或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標人投標。
4.1 根據規(guī)定,本項目只接受網上 報名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窗口辦理CA認證后,從 **** 年 ** 月 ** 日( 詳見外網公告時間 ) 起 ( 北京時間,下同) ,自行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業(yè)/代建/水利工程項目交易平 臺 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等相關資料,網上下載的招標文件與書面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資料不全、投標人與其證照不符、超過招標文件下載購買時間將被拒絕。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4.2 本招標項目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所有投標申請人須在 ****年 8 月 6 日 9 時 ** 分( 詳見外網公告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 前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業(yè)/代建/水利工程項目交易平 臺 完成企業(yè)注冊,同時辦理湖南數字認證CA證書。湖南CA數字證書辦理詳見此網址:( ****** )。投標申請人完成企業(yè)注冊后直接用CA數字證書登錄湘潭市住建/交通/工業(yè)/代建/水利工程項目交易平臺 (******),按照湘潭市住建/交通/工業(yè)/代建/水利工程項目交易平臺相關要求完成本項目的網上確認。
4.3 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答疑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 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 發(fā)布。
4.4 投標人應自行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業(yè)/代建/水利工程項目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 1 本項目不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 年 8 月 6 日 9 時 ** 分( 詳見外網公告時間 )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湘潭市住建/交通/工業(yè)/代建/水利工程項目交易平臺在線遞交投標文件。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予以拒收。
5.3 電子投標文件的解密截止時間為 **2 4 年 8 月 6 日 ** 時 ** 分(投標截止時間后**分鐘)( 詳見外網公告時間 ) 。請投標人確保投標文件如期解密。本項目為“不見面”開標,鼓勵投標采用“不見面”開標,即投標人無須攜帶CA鎖來開標現(xiàn)場解密投標文件,可以在自己的辦公環(huán)境線上觀看開標直播,同時遠程解密投標文件。具體操作為:投標人在開標當天使用CA鎖登錄湘潭市住建\交通\工業(yè)\代建\水利工程項目交易平臺 (網址:http:\\**2.**3.**0.**:****\TPBidder\memberLogin ),在“交易系統(tǒng)(交通)”欄目下找到“開標簽到解密”功能菜單,找到對應開標項目進入。若投標人愿意前往現(xiàn)場解密,則須自備電腦和網絡,投標人必須確保辦公網絡環(huán)境正常,由投標人網絡問題造成的遠程解密不成功,概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 投標保證金的遞交
6.2 投標保證金遞交方式:銀行轉賬或 電子保函(保證保險、銀行電子保函、擔保電子保函) 。
6.3 采用銀行轉賬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 投標人登陸“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點擊“交易服務”、“繳納工程/拍賣項目保證金”,在“招標項目名稱”欄中搜索 本項目及標段(包)信息,獲取相應投標保證金子賬號,并按照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系統(tǒng)要求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本投標單位申請到的投標保證金收款賬戶。各投標人需在遞交投標保證金前確保本單位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系統(tǒng)中錄入的基本賬戶與本企業(yè)的基本賬戶一致,否則保證金視為無效。
6. 4 采用電子保函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 電子保函的三種方式包括:保證保險、銀行電子保函、擔保電子保函(任選其一)。 投標人登陸“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點擊“交易服務”、“繳納工程/拍賣項目保證金”,在“招標項目名稱”欄中搜索 本項目及標段(包)信息 , 點擊申請相對應的電子保函類型后,彈窗會顯示本次申請的電子保函訂單編號,同時,交易中心系統(tǒng)會下發(fā)一條包含此次投標項目及電子保函編號的短信,請投標人截圖或復制保存。點擊“確定”,跳轉至“工保網” ,請投標人仔細閱讀投保須知及操作流程辦理投保業(yè)務。為了方便隨時查詢保函狀態(tài),建議投標人將訂單編號保存。
6.5 因本項目為不見面開標,故投標保證金保函形式中不得采用紙質保函。
6.6 各投標人需在遞交投標保證金前確保本單位在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臺系統(tǒng)中錄入的基本賬戶與本企業(yè)的基本賬戶一致,否則,保證金視為無效。
6.7 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保單生效截止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
7. 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湘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湘潭縣交通運輸局網、湖南省政府采購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9. 附件
附件 1:資格審查條件要求(詳見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之附錄)
附件 2:評標辦法:(詳見第三章 評標辦法)
附件 3:項目概況
附件 4:隨機分配標段辦法
招 標 人: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人民政府;
地 址: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湘中路**號;
聯(lián) 系 人:曹 勇
電 話:**********1
招標代理:湘潭縣恒信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紫薇北路
聯(lián) 系 人:劉躍文(項目負責人)
電 話:**********6
郵 箱:****
監(jiān)督部門:湘潭縣交通運輸局
地 址:湘潭市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鳳凰路**8號
電 話:****-********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之附錄)
| 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要求 |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資質;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注: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1 項的要求在“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
① 具體資質要求由招標人在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前提下,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資質要
求應當與項目工程規(guī)模、性質、特點等相適應,并與施工企業(yè)資質管理有關工程承接范圍規(guī)定相一致。
| 財 務 要 求 |
| 1、投標人近三年的平均營業(yè)額不少于****萬元,最近一年資產負債率不超過**%。 注: 1)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2 項的要求在“財務狀況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2)近三年指****年、****年、****年;最近一年指****年。 |
① 具體財務要求由招標人在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前提下,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確定。例如招標人 可對投標人近三年的平均營業(yè)額、流動比率、資產負債率、凈資產等提出要求。
附錄 3 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類型二:適用于其他公路
| 類別 | 業(yè)績要求 |
| 投標人近五年內(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回溯**個月,下同)獨立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萬元的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改造工程的施工業(yè)績。 注: 1、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3 項的要求在“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2、業(yè)績計算日期以項目交工驗收之日為截止日。 3、不接受分包和聯(lián)合體業(yè)績。 |
① 具體業(yè)績要求由招標人在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前提下,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設置過高的業(yè)績資格條件。其中,對于單個合同的業(yè)績要求如下:一般路基、橋涵、路面、交通安全設施、機電工程、房建工程應為類似工程實際規(guī)模 1.2-1.4 倍(不低于 1.2 倍,不高于 1.4 倍);技術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項目主體工程不低于類似工程實際規(guī)模 0.8 倍;特大橋梁以類似橋梁單項指標為最低要求(優(yōu)先考慮順序:長度、主孔跨徑); 特長隧道以隧道單洞長度為最低要求。如多項專業(yè)工程中含有大橋(或特大橋)工程、或長隧道(或特長隧道)工程,可以額外增設與具體招標項目實際規(guī)模相當的其它橋梁(或隧道)業(yè)績要求;對于公路改擴建工程,可以額外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公路改擴建項目路基工程施工經驗”。
② 一般要求近 5 年。
③ 一般定義為 1 個,也可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適當增加。
④ 對于特殊結構(例如懸索橋、斜拉橋等)的特大橋梁項目,除要求投標人近 5 年的橋梁工程業(yè)績滿足橋梁單項指標為最低要求外(優(yōu)先考慮順序:長度、主孔跨徑),另可要求投標人近 8 年內具有承擔過類似特殊橋梁結構的經歷(僅為技術經歷,不對其長度、跨徑等業(yè)績指標進行考核)。⑤ 如路基工程中含有大橋(或特大橋)工程、或長隧道(或特長隧道)工程,可以額外增設與具體招標項目實際規(guī)模相當的其它橋梁(或隧道)業(yè)績要求;對于公路改擴建工程,可以額外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公路改擴建項目路基工程施工經驗”。
| 信 譽 要 求 |
| 投標人不得存在投標人須知1.4.3款和1.4.4款的情形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2)有拖欠民工工資情形的;(提供投標截止日之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承諾,格式自擬) (3)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且經評標委員會認定會對承擔本項目造成重大影響;(提供投標截止日之前無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的承諾,格式自擬) (4)被湘潭市及其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本區(qū)域公路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 (5)為投資參股本項目的法人單位; (6)招標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評為最近第一年度D級、連續(xù)三年(最近第一年至最近第三年)評為C級的投標人投標。 注: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4項的要求在“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
① 具體信譽要求由招標人在滿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前提下,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與“投標人須知”第 1.4.4 項規(guī)定的內容重復。
附錄 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①
| 人 員 | 數 量 | 資 格 要 求 | 在崗要求 |
| 項目經理 | 1人 | (1)公路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 (2)具有公路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須提供本企業(yè)為其繳納近六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3)具有交通運輸部(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B類證書; (4)近五年內(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回溯**個月)曾擔任過單個合同金額≥****萬元的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改造工程的施工業(yè)績的項目經理職務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職務。 | |
| 項目總工 | 1人 | (1)公路工程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須提供本企業(yè)為其繳納近六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2)具有交通運輸部(或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B類證書; (3)近五年內(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回溯**個月)曾擔任過單個合同金額≥****萬元的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改造工程的施工業(yè)績的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或項目副總工職務。 |
附件2:評標辦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
第三章 評標辦法 ① (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②
評標辦法前附表 ③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
| 1 | 評標方法 |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投標報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2)被湖南省交通運輸廳評為最近1年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yōu)先; (3)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4)隨機搖號確定排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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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修正后的投標報價-暫估價-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7] …… | ||||||||||||||||||||||||||||||||||||||||||||||||||||||||||||||
| 3.2.4 |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量 |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 N(注:通過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量應不少于 3 名,最高不宜超過 ** 名。投標人數量取值為 a。當 3≤a≤6 時,該數量N為投標人數量;當 6<a≤** 時,該數量N為a/2+3,四舍五入取整;當a>** 時,該數量N取 **) 名 [8] 通過詳細評審 | ||||||||||||||||||||||||||||||||||||||||||||||||||||||||||||||
| ||||||||||||||||||||||||||||||||||||||||||||||||||||||||||||||||
|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3.5.2項修改為: 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且其評標價低于理論成本價時,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理論成本價的確定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1目規(guī)定計算。 | ||||||||||||||||||||||||||||||||||||||||||||||||||||||||||||||||
1 所有否決投標的條款標明*號。未標明*號的條款不得作為否決投標的條款。
2 “評標辦法前附表”用于明確評標的方法、因素、標準和程序。招標人應根據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詳細列明全部評審因素、標準,沒有列明的因素和標準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
3 本項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情況。
4 對于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特長隧道項目主體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還可對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例如項目副經理、專業(yè)工程師等)以及主要機械設備和試驗檢測設備進行資格評審。
5 本款規(guī)定僅適用于根據《關于發(fā)布公路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4號)要求,招標人應通過名錄對投標人資質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施工企業(yè)。
6 招標人不得將人員資格、企業(yè)資質等級、注冊資本等資格條件設為加分項。
7 “技術能力”指投標人的科研開發(fā)和技術創(chuàng)新能力,招標人可結合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提出相關要求,包括投標人獲得的與項目施工有關的國家級工法、專利(發(fā)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國家或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主編或參編過的國家、行業(yè)或地方標準等。
8 如本項目招標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寫工程量清單,無須按照本章第3.4.2項和第3.4.3項的規(guī)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暫估價-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
9 該數量的設置應避免本辦法演變?yōu)榻浽u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該數量應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過**名。投標人數量取值為a。當3≤a≤6時,該數量為投標人數量;當6<a≤**時,該數量為a/2+3,四舍五入取整,當a>**時,該數量取**。此外,招標人可規(guī)定技術文件采用暗標形式編制。
** 招標人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各評分因素及評分因素權重分值,并對各評分因素進行細分(如有)、確定各評分因素細分項的分值,各評分因素權重分值合計應為**0分。各評分因素(評標價和履約信譽評分項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權重分值的**%,且各評分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為7人以上時,該平均值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一
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 招標人應列明各評分因素或各評分因素細分項(如有)的評分標準并作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分的依據。
** 具體計分規(guī)則為:科學技術獎項按一等獎及以上**0%、二等獎**%、三等獎**%相應權重計分,如科學技術獎項有排名的,按第一名占相應權重計分的(下同)**0%、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及以后**%最終計分。其中省級科學技術獎加分權重為國家級科學技術獎項標準的**%。
** 其中地方(指省級)標準加分權重為國家及行業(yè)(指部級)標準的**%。
** 招標人可結合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投標人的信用評級對其履約信用進行評分,但不得任意設置歧視性條款并不得任意設立行政許可。在評標辦法中設置“企業(yè)信用加分”項,企業(yè)信用加分應占總評分的2%~3%。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及投標人須知第1.4.4 項規(guī)定的投標人,均得扣除履約信譽第1、第3項滿分外的余下分值。
** 其他履約信譽得分,不得超過2分。
** 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原則上是指與招標項目類似的企業(yè)業(yè)績,可在企業(yè)業(yè)績最低要求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 除準入業(yè)績的基本分外,業(yè)績加分項不得低于兩檔,且前一檔比例不得低于后一檔比例,最后一檔的加分比例不低于**%。業(yè)績獎勵加分項,應為不低于招標工程主要內容的同類別工程(土建工程(路基、橋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房建工程、機電工程等)。
1. 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技術能力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 評審標準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資格審查辦法”詳細審查標準(適用于已進行資格預審的)。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 第一個信封評分 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 第一個信封評分 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 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6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1.1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當投標人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內容發(fā)生重大變化時,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2項規(guī)定的標準對其更新資料進行評審。(適用于已進行資格預審的)
3.2 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2項(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項(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項(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C。
3.2.2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C。
3.2.4 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數量以內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3.2.5 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少于3個且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3.2.4項規(guī)定數量的,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詳細評審,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
3.3 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 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 [1]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4.3 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3)當單價與數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
*3.5.2 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 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資質、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 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g.不同投標人提交電子投標文件IP地址相同且無法合理說明的;
h.不同投標人提交電子投標文件的IP地址在某一特定區(qū)域且無法合理說明的;
i.電子投標文件硬件信息相同且無法合理說明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 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的修正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 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 評標結果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附件 3 項目概況
一、 項目說明
1.項目位置: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境內 。
2.主要工程內容: 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內容為準 。
二、建設條件
1. 地形與地貌簡況(略)
2. 地質與地震簡況(略)
3. 水文與氣象簡況(略)
4. 交通、電力、通信及其他條件(略)
三、建設要求
1.主要技術指標: 詳見圖紙。
2.工程建設規(guī)模:
(1) 按設計采用的按四級公路(I類)技術等級類型,設計時速 ** 千米/小時進行平面、縱斷面及橫斷面的擬合設計。路面寬度6米;路面類型為瀝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荷載標準按BZZ-**0;橋涵荷載等級維持路線原有橋涵的荷載等級不變,新改造的橋涵按公路—Ⅱ級標準;設計洪水頻率保持路線既有的洪水頻率不變;設計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值0.**g,設計地震動反應譜特征周期0.**s,地震基本烈度6度;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坳先線公路改造項目原路面利用路段路面結構為4厘米厚AC-**細粒式瀝青混凝土面層+乳化瀝青透層+**厘米厚5%骨架密實型水泥穩(wěn)定碎石基層+舊混凝土路面碎石化底基層+下承層(原有路面基層);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坳先線公路改造項目加寬路段路面結構為4厘米厚 AC-** 細粒式瀝青混凝土面層+乳化瀝青透層+** 厘米厚5%骨架密實型水泥穩(wěn)定碎石基層+**厘米厚4%水泥穩(wěn)定碎石底基層+**厘米厚未篩分碎石排水功能層+土路基;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蛇印線公路改造項目路面結構為4厘米厚AC-**細粒式瀝青混凝土面層+乳化瀝青透層+經病害處治后的水泥混凝 土 下承層。
(2)按設計采用《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設計規(guī)范》JTG/T****-****、《公路路線設計規(guī)范》JTG D**-****、《公路排水設計規(guī)范》JTG/TD**-****、《公路路基設計規(guī)范》JTG D**-****、《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guī)范》JTG D**-****、《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設計規(guī)范》JTG D**-****、《公路橋涵通用設計規(guī)范》JTG D**-****、《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guī)范》JTG/TD**-****、《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JTG/T D**-****、《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T****-****、《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4-****、《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細則》JTG/TF**-****、《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guī)范》JTG B**-****、《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實施細則》JTG/TF**-****、《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養(yǎng)護技術規(guī)范》JTJ**3.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 F**-****、《公路養(yǎng)護技術規(guī)范》JTGH**-****、《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F**-****、《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T ****-****、《鋼筋焊接及驗收規(guī)范》JTG**-****、《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試驗規(guī)程》JTG ****-****3、《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凝土試驗規(guī)程》JTG E**-****、《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JTG ****-****、《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二部分:道路交通標志》GB****.2-****、《公路養(yǎng)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第一冊 土建工程)JTG ****-****、《公路養(yǎng)護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JTG H**-**** 標準建設。
(3)主要工程數量( 具體以本項目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內容為準 )
①邊溝清理、整修邊坡 **.**4 千米;
②4厘米厚 AC-** 細粒式瀝青混凝土面層 ****7 平方米;
③乳化瀝青透層 ****3 平方米;
④乳化瀝青粘層 ****2 平方米;
⑤** 厘米厚 5%水泥穩(wěn)定碎石基層 ****4 平方米;
⑥換板(**厘米)****平方米;
⑦清、灌縫 **** 米;
⑧板底注漿(** 毫米)****平方米;
⑨接裂縫防止反射處理****米;
⑩**厘米厚 4%水泥穩(wěn)定碎石底基層 **** 平方米;
?多錘頭碎石化底基層 ****3 平方米;
?**厘米厚級配碎石排水功能層****平方米;
?土路肩 **** 平方米;
?鋼筋混凝土圓管涵(1-0.** 米)** 米/6 道;
?鋼筋混凝土蓋板涵(2x1.5 米)8米/1 道;
?新增C級波形梁鋼護欄**米;
?已有波形護欄就地升高(**厘米)利用 **** 米;
?單柱式單面板** 塊;
?熱熔型標線 **** 平方米;
?道口標柱**6 根/** 處;
?里程碑 ** 塊;
?百米樁 **0塊。
3.工期、質量、安全、環(huán)保要求
本項目工期 **0 日歷天;質量要求為 合格 ,無任何安全生產和環(huán)境污染責任事故。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標段劃分
本項目共分為 1 個標段。
附件 4 隨機分配標段辦法
一、隨機分配標段規(guī)則
1.本項目僅分為1個標段,所有投標人均處于同一標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