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標條件 袁 花 鎮(zhèn) 河 東 街 社 區(qū) 鄰 里 中 心 項 目 ( 項 目 名 稱 ) 已 海 寧 市 發(fā)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 ****** 批 準 建 設 , 建 設 資 金 來 自 自 籌 , 出 資 比 例 為 **0% , 項 目 業(yè) 主 為 海 寧 市 袁 溪 建 設 投 資 開 發(fā) 有 限 公 司 , 招 標 人 為 海 寧 市 袁 溪 建 設 投 資 開 發(fā)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機 構 為 浙 江 富 力 誠 欣 工 程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項 目 已 具 備 招 標 條 件 , 現(xiàn) 對 該 項 目 的 袁 花 鎮(zhèn) 河 東 街 社 區(qū) 鄰 里 中 心 項 目 ( 標 段 名 稱 ) 的 施 工 進 行 公 開 招 標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 目 概 況 : 本 項 目 投 資 估 算 **0 萬 元 , 工 程 概 算 **0 萬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價 **6 萬 元 , 建 設 規(guī) 模 : 本 項 總 用 地 面 積 **** 平 方 米 , 總 建 筑 面 積 ****.6 平 方 米 , 其 中 地 下 **6.** 平 方 米 、 地 上 ****.** 平 方 米 , 建 筑 結 構 混 凝 土 框 架 結 構 , 主 要 建 設 內(nèi) 容 包 括 土 建 ( 含 樁 基 ) 、 安 裝 ( 含 消 防 、 電 梯 )、室外(雨水、污水)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建設地點: 海寧市袁花鎮(zhèn)河東社區(qū) 。 2.2 招 標 范 圍 : 本 次 招 標 范 圍 為 河 東 街 社 區(qū) 鄰 里 中 心 項 目 圖 紙 范 圍 內(nèi) 的 建 筑 、 安 裝 , 包 括 樁 基 、 外 墻 涂 料 、 鋁 合 金 門 窗 、 消 防 、 電 梯 、 排 水 等 等 , 具 體 詳 見 施 工 圖 紙 及 工 程 量 清 單 。 本 次 招 標 建 安工程造價 約 **6 萬元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2 ? 具 備 有 效 的 企 業(yè) 安 全 生 產(chǎn) 許 可 證 , 企 業(yè) 主 要 負 責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業(yè) 經(jīng) 理 、 企 業(yè) 分 管 安 全 生產(chǎn)的副經(jīng)理、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具有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A類證書; 3.3 ? 自 ****-**-** 以 來 承 接 過 ( ****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項 目 實 際 開 工 時 間 , 如 證 明 的 業(yè) 績 資 料 里 不 能 反 映 的 , 由 原 發(fā) 包 方 針 對 開 工 時 間 進 行 證 明 ) 類 似 工 程 1 個 及 以 上 【 類 似 工 程 指 單 個 工 程 合 同 價 在 **0 萬 元 及 以 上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項 目 】 業(yè) 績 ; 需 提 供 中 標 通 知 書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許 可 證 ( 可 三 選 一 ) 、 竣 工 驗 收 相 關 資 料 ( 必 須 提 供 ) , 提 供 的 資 料 應 能 反 映 工 程 規(guī) 模 及 造 價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載 的 證 明 內(nèi) 容 不 能 完 全 體 現(xiàn) 業(yè) 績 要 求 的 , 需 同 時 提 供 其 他 相 關 的 竣 工 驗 收 資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驗 收 階 段 及 之 后 簽 署 的 工 程 資 料 , 如 竣 工 圖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標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標人的處理方法處理; 3.5 ? 對 應 資 質(zhì) 應 在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 監(jiān) 管 公 共 服 務 系 統(tǒng) ” 上 資 質(zhì) 動 態(tài) 核 查 結 果 處 于 “ 合 格 ” 狀 態(tài) 。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6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具 有 注 冊 在 投 標 人 單 位 的 建 筑 專 業(yè) 二 級 及 以 上 建 造 師 執(zhí) 業(yè) 資 格 , 同 時 具 有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產(chǎn)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B 類 證 書 。 如 在 投 標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開 始 時 間 為 合 同 工 程 中 標 通 知 書 發(fā)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過 招 標 方 式 的 則 以 合 同 簽 訂 日 期 為 開 始 時 間 , 結 束 時 間 為 該 合 同 工 程 驗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擔 任 項 目 負 責 人 ( 包 括 工 程 總 承 包 項 目 中 的 施 工 負 責 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3.7 ?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標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權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準 時 參 加 開 標 會 議 , 具體要求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 5.1 條規(guī)定。 。 (三)其他: 3.8 ? 擬 派 施 工 現(xiàn) 場 專 職 安 全 生 產(chǎn) 管 理 人 員 , 具 有 安 全 生 產(chǎn) 考 核 合 格 證 書 C 類 證 書 , 人 數(shù)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鄉(xiāng) 建 設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業(yè) 安 全 生 產(chǎn) 管 理 機 構 設 置 及 專 職 安 全 生 產(chǎn) 管 理 人 員 配 備 辦 法 》 ( 建 質(zhì) ﹝ **** ﹞**號)的規(guī)定; 3.9 投 標 人 及 其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場 嚴 重 失 信 名 單 ( 以 全 國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場 監(jiān) 管 與 誠信信息發(fā)布平臺為準); 3.** ? 投 標 人 及 其 擬 派 項 目 負 責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標 投 標 失 信 黑 名 單 ( 以 浙 江 省 發(fā) 展 和 改 革 委 員 會 公 布的披露期內(nèi)的失信黑名單為準); 3.** ? 1. 上 述 3. 9-3. ** 條 內(nèi) 容 無 需 提 供 網(wǎng) 頁 截 圖 或 證 明 , 只 需 在 “ 投 標 承 諾 書 ” 中 進 行 承 諾 即 可 。 2. 與 招 標 人 存 在 利 害 關 系 可 能 影 響 招 標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組 織 或 者 個 人 , 不 得 參 加 投 標 。 單 位 負 責 人 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關 系 的 不 同 單 位 , 不 得 參 加 同 一 標 段 投 標 或 者 未 劃 分 標 段 的 同 一 招標項目投標; 。 4.招投標方式 4.1 公開招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本 項 目 招 標 文 件 ( 含 圖 紙 ) 和 補 充 ( 答 疑 、 澄 清 ) 、 修 改 文 件 以 網(wǎng) 上 下 載 方 式 發(fā) 放 浙 里 公 共 資源交易數(shù)字化交易平臺(海寧) 。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 標 文 件 遞 交 的 截 止 時 間 ( 投 標 截 止 時 間 , 下 同 ) 為 ****-**-** **:** , 電 子 招 標 投 標 交 易 平臺: 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shù)字化交易平臺(海寧) 。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 招標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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