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1分值構(gòu)成:(1)施工組織設計:** 分;(2)項目管理機構(gòu):7 分;(3)投標報價:** 分;(4)其他因素:** 分(如有);(5)細微偏差:-5 ~ 0 分(扣分項)。
修改為:(1)施工組織設計:** 分;(2)項目管理機構(gòu):**分;(3)投標報價:** 分;(4)其他因素:** 分(如有);(5)細微偏差:-5 ~ 0 分(扣分項)。
4、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4(2)項目負責人(1.0 分):項目經(jīng)理提供水利水電工程貳級(含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中級職稱證、 身份證及 **** 年 7-** 月連續(xù) 6個月繳納社保的證明得1分;少一項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以電子投標文件的相關證件原件掃描件或復印件掃描件加蓋電子章為準)
修改為:(2)項目負責人(3.0 分):項目經(jīng)理提供水利水電工程貳級(含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yè)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中級職稱證、 身份證及 **** 年 7-** 月連續(xù) 6個月繳納社保的證明得3分;少一項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以電子投標文件的相關證件原件掃描件或復印件掃描件加蓋電子章為準)
5、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4(2)
1、施工員、質(zhì)(檢)量員、安全員、材料員、 資料員現(xiàn)場主要管理人員配備完善并提供對應崗位的《水利水電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安全員需提供有效的《水利水電 工程施工企業(yè)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和對應崗位的《水利水電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身份證及 ****年 7-** 月連續(xù) 6 個月繳納社保證明的得
1 分,缺一項或提供證書無效的得 0 分。2、造價人員提供水利工程專業(yè)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身份證及 **** 年 7-**月連續(xù) 6 個月繳納社保證明的得 2 分,缺一項或提供證書無效的得 0 分。(以電子投標文件的相關證件原件掃描件或復印件掃描件加蓋電子章為準)
修改為:1、施工員、質(zhì)(檢)量員、安全員、材料員、 資料員現(xiàn)場主要管理人員配備完善并提供對應崗位的《水利水電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安全員需提供有效的《水利水電 工程施工企業(yè)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和對應崗位的《水利水電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身份證及 ****年 7-** 月連續(xù) 6 個月繳納社保證明的得2分,缺一項或提供證書無效的得 0 分。2、造價人員提供水利工程專業(yè)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身份證及 **** 年 7-**月連續(xù) 6 個月繳納社保證明的得 2 分,缺一項或提供證書無效的得 0 分。(以電子投標文件的相關證件原件掃描件或復印件掃描件加蓋電子章為準)
6、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4(4)
其他因素評分標準類似項目業(yè)績:投標人提供近 3 年( **** 年 ** 月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完成過的類似水利工程業(yè)績 1 個得 2.5 分,本項滿分 **.0分。注: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合同工程完工證明材料(合同完工證書或驗收鑒定書或驗收報告)復印件(掃描件)作為評審依據(jù),未提供或提供未達到要求的不得分。
修改為:類似項目業(yè)績:投標人提供近 3 年( **** 年 ** 月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完成過的類似水利工程業(yè)績 1 個得 2分,本項滿分 8.0分。注: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中標通知書、合同協(xié)議書、合同工程完工證明材料(合同完工證書或驗收鑒定書或驗收報告)復印件(掃描件)作為評審依據(jù),未提供或提供未達到要求的不得分。
7、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4(4)
其他因素評分標準駐場承諾:投標單位承諾中標項目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 和主要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 (項目技術(shù)負責人、施工員、質(zhì)量(檢)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 不得擅自更換,并且項目經(jīng)理每月在施工 現(xiàn)場的時間 不得少于 ** 天,主要管理人員不得少于 **天。 如項目經(jīng)理和主要管理人員未取得發(fā)包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離開施工現(xiàn)場的,項目經(jīng)理每次按中標金額的 2‰罰款,主要管理人員每人每次按中標金額的1‰ 罰款。出現(xiàn) 3 次以上清退出場,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結(jié)算,并賠償造成的損失和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承諾基本的得 1 分,承諾每增加 1 天 的加 0.5分, 最高 2 分,不承諾不得分。(提供承諾書加 蓋 電子章,否則不得分)
修改為:駐場承諾:投標單位承諾中標項目負責人(項目經(jīng)理) 和主要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 (項目技術(shù)負責人、施工員、質(zhì)量(檢)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 不得擅自更換,并且項目經(jīng)理每月在施工 現(xiàn)場的時間 不得少于 ** 天,主要管理人員不得少于 **天。 如項目經(jīng)理和主要管理人員未取得發(fā)包人的書面同意而擅自離開施工現(xiàn)場的,項目經(jīng)理每次按中標金額的 2‰罰款,主要管理人員每人每次按中標金額的1‰ 罰款。出現(xiàn) 3 次以上清退出場,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結(jié)算,并賠償造成的損失和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承諾基本的得0.5分,承諾每增加1天的加0.**分, 最高1分,不承諾不得分。(提供承諾書加蓋電子章,否則不得分)
8、本項目開標時間、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延至****年**月**日**點**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