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編號 | |
|---|---|
| 投標資格 |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 投標有效期 | **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其他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2,**7.**萬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估法 |
| 開標時間 | |
| 開標地點 | |
| 開標方式 | |
| 資格審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時間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公興再生水廠二期工程勘察設計公興再生水廠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標段 答疑 ** 號 各潛在投標人: 現針對提問: “1.招標公告3.1.8業(yè)績要求:勘察資質單位和設計資質單位的類似工程業(yè)績均要求“已完成或正在勘察、設計或新承接的”的項目,但是在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中只有“(三)近年(/至投標截止時間)已完成的類似工程業(yè)績表”,請問“正在勘察、設計或新承接”的業(yè)績是否填在此表中,請明確。 2.第三章 評標辦法前附表中列明:“已完成的類似項目”應附合同協(xié)議書、竣工驗收報告(若無法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的須提供其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或發(fā)包人蓋章確認的證明文件),業(yè)績日期以竣工驗收報告(或完工證明材料)上注明日期或發(fā)包人蓋章確認的證明文件上注明的設計成果文件提交日期為準。但是在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中“(三)近年(/至投標截止時間)已完成的類似工程業(yè)績表”的注(2):“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應附合同協(xié)議書、發(fā)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已完成的證明材料要求前后不一致,請問依據哪一條,請明確?!? 做出如下答復: 1、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執(zhí)行,自行調整。 2、業(yè)績證明材料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為準。
招標人:成都市雙流區(qū)水務局
招標代理機構:四川聯(lián)投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 |
| 遞交時間 |